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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每次休假總會被問去哪玩?但多半只是不想上班,並沒一定要去玩。上班族最大樂趣就是休假還有錢可領。這可是用年資換來的福利。所以有同事要去創業都會被我潑冷水。我說一年52週就有104天放假,加上特別節日及特休,等於做生意八個月,卻有12個月到14個月的收入。這麼好的事怎就不會算呢?開門做生意如果很好就沒得放假,生意差就沒收入,這是多麼恐怖的折磨!所以我實在不適合創業,只是受薪族久了就會疲乏,利用休假偷得浮生半日閒,真的非常愜意。唯一不喜歡的事就是休假有人打電話給我談公事,偏又不是急到無法處理,那我就會不開心。


        有人喜歡將休假排的很豐富,只是我愛隨性不喜歡僵化。所以就算什麼事都沒做,也覺得很開心。找個什麼事都不做的休假,去體驗一下沒有目標的慢生活,也是很不錯的享受ㄛ,前提是要懂得自我激勵,千萬不可被無聊的念頭擊倒,祝大家也可找到完全屬於自己的自在空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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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可愛的三三八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